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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 国际学者开展岩质边坡破坏时间的预测方法研究
  • 国际学者利用多井光纤传感揭示CO2流对诱发地震影响
  • 武汉岩土所揭示了吸附作用对孔隙中气液界面性质的影响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三批重大项目指南
  • 同济大学岩土及地下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
  • 第十二届中日韩坝工学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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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到2030年,通过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带动引领,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模式基本成熟,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加快占领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高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动能。 (二)工作原则 ——创新驱动、示范引领。聚焦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前沿,以技术基本成熟但尚未商业化推广的先进适用技术为重点,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围绕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确定的目标任务,以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为重点,布局建设一批示范项目,全链条推进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领域创新与投资,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统筹部署、改革创新。加强部门和地方联动,综合运用投资、财政、金融等方式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创新,探索形成有利于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商业模式和政策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 到2030年,通过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带动引领,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模式基本成熟,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方向 (一)源头减碳类 1.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包括高效智能光伏组件、碲化镉等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超薄硅片等先进光伏产品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大容量、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高效大容量风电、高效低速风电、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生物天然气示范,浅层/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及综合利用、大容量高效地热能发电及干热岩发电示范,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先进核能发电与核能综合利用示范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包括清洁高效煤电与新能源发电综合调节、煤电机组快速启停及深度调峰、大型燃气机组国产化及灵活调峰、大型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和低碳燃料掺烧发电、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和利用、油气管网节能降碳、低碳(近零碳)油气田示范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包括先进高效“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长时间尺度高精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虚拟电厂、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绿氢减碳示范项目。包括低成本(离网、可中断负荷)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先进安全低成本氢储存、运输装备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氢燃料电池研发制造与规模化示范应用,纯烧、掺烧氢气燃气轮机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氢电耦合示范应用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过程降碳类 5.工业领域示范项目。包括低碳零碳钢铁冶炼示范、有色金属冶炼集成创新与流程优化,先进低碳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绿色生物化工示范,可再生能源与石化化工生产系统耦合,工业绿色微电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降碳、“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绿色(零碳、近零碳)数据中心、“海底数据中心+海洋清洁能源”示范等。工业领域示范项目能效水平应不低于行业标杆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筑领域示范项目。包括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先进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公共基础设施近零碳排放改造示范、供热计量改造示范,高效热泵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先进生物基建材等低碳零碳新型建材研发生产与示范应用等。(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交通领域示范项目。包括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化改造示范,现代公路养护工程绿色化示范,低碳(近零碳)机场、港口码头、港区建设示范,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快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机场、物流园区集疏运方式绿色化改造,港口集疏运结构调整示范,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高性能电动载运装备应用推广示范,绿色智能船舶、新能源航空器示范应用,空管新技术和程序研发应用,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可再生合成燃料以及可持续航空燃料、低碳船用燃料研发生产供应等。(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民航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减污降碳协同示范项目。包括“废钢资源回收+短流程炼钢”、废铝资源同级利用示范,高炉废渣、电厂粉煤灰、煤矸石等固废再生替代原材料研发生产与示范应用,退役光伏组件、风机叶片、动力电池等新型废弃物高水平循环利用示范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低碳(近零碳)产业园区示范项目。系统运用非化石能源开发、综合能源系统和智慧微网建设、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工艺流程再造、产业间物质流循环耦合、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多种方式,实现产业园区深度减排,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末端固碳类 10.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项目。以石化、煤化工、煤电、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开采等行业为重点,选择产业集聚度高、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方,建设若干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项目。对于石化、煤化工、石油开采行业,项目年捕集利用与封存量不低于50万吨,原则上应配套建设二氧化碳输送管道;对于煤电、钢铁、有色、建材行业,项目年捕集利用与封存量不低于10万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项目。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型溶剂或材料,实现低浓度二氧化碳高效低成本捕集的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项目。包括二氧化碳制备合成气、甲醇等液体燃料、聚合物材料等化学利用,二氧化碳人工生物转化,二氧化碳矿化固定等。(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项目保障 (一)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对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示范项目,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各地区应通过预算内投资及其他财政资金渠道,加大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积极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示范工程融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强气候投融资等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落实好有利于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保障。加强用能要素保障,合理测算项目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将碳减排效果作为节能审查的重点考量因素。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鼓励地方探索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保障用地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项目组织。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参照本方案分工,加强对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指导和支持,组织一批符合方向要求、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前期工作扎实、引领效应明显的项目。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建立本地区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储备库,将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并推荐的项目择优纳入储备库,引导项目实施主体扎实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前期工作。 (二)项目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年度向各地区和中央企业征集示范项目。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年度征集通知要求,以本地区储备项目为基础组织开展申报,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本地区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表、汇总表。中央企业示范项目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汇总推荐。 (三)项目遴选推介。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各地区及中央企业示范项目推荐清单后,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将项目推送至各有关部门进行初审,确保项目符合重点方向要求。在初审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审,并将第三方评审结果交由有关部门复核,根据部门复核意见确定结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示范项目清单推送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作为落实各类支持政策的依据。 (四)项目管理。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示范项目的日常监管,持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技术减碳效果等,对于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技术路线发生重大调整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要及时提出更新、调整、退出的相关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示范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各地区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检查,建立示范项目退出机制,并依法依规追究弄虚作假企业的责任。 (五)经验推广。各地区要及时总结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对于示范效果突出、商业潜力较大的绿色低碳技术和行之有效的支持政策举措,在本地区加大推广力度,并将有关经验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适时将有关技术和产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等,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复制推广。

2023-08-30  (点击量:20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三批重大项目指南

7月2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三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申请人或者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当填写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二、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重大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16时。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填写重大项目申请书或者课题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重大项目申请书或者课题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http://grants.nsfc.gov.cn/)。

2023-08-23  (点击量:194)

同济大学岩土及地下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

一、主要资助的研究方向 1.软土力学理论与变形稳定控制; 2.宏微观土力学理论与环境土工灾变; 3.岩土体多场耦合理论与灾害控制; 4.软弱岩土体地质灾害与防治加固; 5.地下工程安全理论与风险控制; 6.城市地下空间与岩体地下工程。 二、申请须知 (1)同济大学校外从事与岩土与地下工程有关的国内外高级、中级科技人员、青年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本实验室的开放基金。 (2)开放基金的资助金额一般每项不超过3万元,总计拟资助6项。每个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即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3)申报课题必须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属于2023年资助研究内容的范畴,并具有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合作。 (4)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申请书须以纸质一式2份寄给: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岩土及地下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邮政编码200092) 刘琦老师收(电话:13917983456 E-mail:liuqi472 tongji.edu.cn) 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书及附件的电子文件(PDF格式),并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内容应严格一致。 最终结果将于2023年9月公布。 (5)每个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应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论文(有正式的检索号),且同济大学合作者需列为论文的共同作者,作者单位之一必须标注为重点实验室,并注明课题批准号。

2023-08-23  (点击量:205)

埃克森美孚将采用新的水力压裂技术使页岩油产量翻倍

据Peakoil网站6月10日报道,埃克森美孚公司押注于一种更先进压裂技术,相信这将使其从页岩井中提取的石油量翻倍。目前,埃克森美孚正在致力于改进压裂技术的两个具体方面。首先,希望能够更精确地进行井筒压裂,使更多富含石油的岩石得到开发。其次,希望延长裂缝的开发时间,以增加石油的流动性。目前,防止裂缝关闭的主要方法是使用砂石。 水力压裂,即通过向地下注入水、砂石和化学品,使岩石破裂并保持开放状态,以便让石油流出。尽管这项技术催生了美国的页岩繁荣,但目前的技术只能回收油藏中约10%的石油。随着页岩井的产量增长放缓,更好的钻井和压裂方法变得至关重要。幸运的是,目前已经有一种经过验证的技术-页岩油井再压裂技术(RE-FRAC),可供石油生产商返回现有油井并对其进行第二次高压爆破以增加产量,而成本仅为完成新油井的一小部分。再压裂是一种旨在在初始生产阶段后对油井进行再增产的作业,可以将油井产能恢复到接近原始产量甚至更高的产量,并延长油井的生产寿命。对生产商来说,再压裂技术是一种助推器——以开发新井的一小部分成本快速提高产量。 虽然再压裂技术从未真正成为主流,但随着钻进技术的进步和油田老化侵蚀产量等问题,这项技术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采用。根据发表在《Journal of Petroleum Technology》上的一份报告,来自得克萨斯州南部Eagle Ford页岩的最新研究表明,尽管新井受益于更现代的完井设计,但使用衬管的再压裂井的性能甚至优于新井。最常见的再压裂方法是在原始井眼内放置钢尾管,然后通过钢套管爆破孔进入储层。这一过程使用的钢材和压裂砂通常是新井的一半。其次,再压裂不需要额外的国家许可或与土地所有者进行新的谈判。它们对环境的破坏也较小,因为井场已经有了道路通行。此外,再压裂还展示了更高的回收率:来自得克萨斯州南部Eagle Ford页岩的案例研究,涉及五口再压裂井。再压裂井的综合平均再压裂后所估算的最终采收率为13.2%,而七口采用现代完井设计的新加密井的初始平均预估最终采收率为7.4%。

2023-06-20  (点击量:121)

何梁何利基金2021和2022年度获奖名单揭晓

2月17日,何梁何利基金2021和2022年度颁奖大会在钓鱼台国宾馆隆重举行。2021和2022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共授予112名杰出科技工作者。 何梁何利基金最高奖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授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胡思得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林鸣院士。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授予66位在数学力学、生命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学发现,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下设青年创新奖、产业创新奖、区域创新奖三大类,共授予44位优秀科技工作者。其中,岩土力学与工程领域: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龚晓南院士荣获2022年度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工程建设技术奖;香港科技大学吴宏伟教授获2022年度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工程建设技术奖。 何梁何利基金由香港爱国金融家何善衡、梁銶琚、何添、利国伟于1994年创立,旨在奖励中国杰出科学家,服务于国家现代化建设。29年来,共遴选奖励1526位杰出科技工作者,成为我国社会力量创建科技奖项的成功范例,为激发我国科技发展的活力、培养自主创新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获奖人名录(2021)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获奖人名录(2022)

2023-02-22  (点击量:143)

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理念,培养和造就工程建设科技发展事业青年后备军,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培育工作,遴选一批素质优良、堪当重任、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工程建设企业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程序 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协会(施工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本地区的推荐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由集团公司总部负责组织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优秀的科技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创新前景,在工程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任职要求 1、担任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科技部门业务主管及以上职务;总承包一级企业科技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2、担任甲级勘察设计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3、担任国家技术中心研发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省级技术中心需担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发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4、担任过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者省部级科研课题负责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客观、准确、完整、真实,文字介绍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报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作为创新业绩证明的科技成果或工程项目,申报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一)申报表(附件1); (二)主要科技创新成绩介绍(限2000字); (三)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 (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五)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包括科技研发项目合同(任务书)或立项批准文件; (六)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设计奖或专利奖证书; (七)省部级(含)以上工程质量奖证书及担任获奖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文件; (八)授权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省部级工法等证书; (九)参与编写的国家、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规范,包括封面、目录及参编单位和编写人员页; (十)发表的SCI、EI、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及公开出版专著,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首页; (十一)省部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或称号证书; (十二)近三年参与省部级(含)以上学术会议并做主旨交流报告的邀请函或通知,限10件; (十三)社会兼职证明材料(各协会或学会任职情况)。 以上材料需提供PDF电子版,并分别按上述序号和内容命名,统一拷入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命名)。 五、其他事项 (一)各关联协会推荐的青年拔尖人才数量不超过50名; (二)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中央企业的集团公司总部推荐的青年拔尖人才数量不超过30名; (三)各推荐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并于3月15日前将推荐函(盖章扫描件)、汇总表(Word版,附件2)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qxkjj 163.com,邮件主题为“2023青年人才+推荐单位”。 六、联系方式 闫敏010-63253481 孙鹤010-63253419 附件下载链接:https://www.cacem.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26&id=4416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2023-01-16  (点击量: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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