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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自主研发的新型非线性隔震装置近日在新疆阿克苏220千伏白水变电站首次应用。

    近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自主研发的新型非线性隔震装置在新疆阿克苏220千伏白水变电站首次应用。该装置攻克了轻型结构隔震设计的技术难题,将有效提升变电站主控楼内二次机柜抗震安全能力,为电网灾害防御注入科技动力。

    该技术攻关项目负责人刘振林表示,轻型结构的隔震设计面临刚度与灵敏度的双重挑战。由于轻型结构重量小,要求隔震装置必须具有极低的刚度以有效隔离地震力,同时还要避免因低刚度而过于敏感,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为此,轻型结构的隔震装置,应具备对地震作用的准确识别和保护机制,确保在地震发生时能够精确响应。

    经过科研团队深入研究,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创新性地研发了三项核心技术:准零刚度隔震技术、被动保护控制技术和积木式拼接应用技术。这些技术实现了低刚度、防误动和模块化的应用目标,为电网地震灾害防御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机构: 能源界 | 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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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由明阳集团研制的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漂浮式风电平台“OceanX”在继浮式基础下水后,正式进入塔筒吊装阶段,此举标志着全球首创的双风轮、单机容量最大的漂浮式风电平台研制取得重大进展。

    全球首创“V”字型塔架结构,助力风机形态革命塔筒是风机的关键部件。和普通“I”字型风机不同,“OceanX”为全球首次采用“V”字型塔架结构。两座塔筒共用一个漂浮式基座,以“V”字型排列,搭载两台明阳MySE8.3-180超紧凑半直驱海上风机,总容量达到16.6MW。作为全球容量最大的漂浮式风电平台,该平台可应用于水深35米以上的全球广泛海域。

    此外,创新式的长椭圆型塔筒较传统圆形塔筒提升了风电平台的对风效率。“OceanX”两座塔筒截面形状为长椭圆型,这样的设计使塔筒的长轴面受风面积远大于短轴面,当风向和风电平台出现一定夹角时,塔架受风面积增大,风力可为整个风电平台提供额外的偏航动力,使风电平台更快的对风,从而提升风能利用效率。同时在极端台风工况下,它的随风特性能使风电平台快速实现自动偏航对风,从而大大降低塔架和风电平台的极限载荷。

    塔筒内部还计划安装电梯及阶梯踏板两用通道,能够保证工作人员上下主机的舒适度。拓展拉索系统应用边界,极致降低载荷

    除了在塔架结构、塔筒形态上的创新外,“OceanX”实现了跨学科的融合创新,巧妙利用塔架系统空间结构,借鉴并将常用于桥梁上的拉索系统应用在“OceanX”上。

    拉索系统的设计使塔架系统和浮式基础形成张紧系统,并改变了传统风机载荷传递路径——传统风机叶轮载荷及塔筒重力载荷通过塔架传递至基础。而“OceanX”由于采用了拉索系统,塔架重力载荷可分散至拉索,塔架只承担部分叶轮载荷。这样的设计使塔架载荷大大降低,从而保证了塔架结构的轻量化设计。

    明阳集团表示,在塔筒吊装完成后将继续进行后续的安装工作,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完成该风电平台的组装。

    五年磨剑终不负匠心。2020年4月,“OceanX”双转子漂浮式风电平台1:10缩尺比样机在德国Quarry湖试运行,同年10月完成了在波罗的海为期2个月的海上运行,期间经历了等效到全尺寸高达72m/s的风速和30米波高的极端环境考验,并顺利获得权威机构DNV签发的可行性证书。

    从风电抗台风技术领创,到海上大兆瓦机组引领,再到深远海漂浮式风机领航,明阳集团一次又一次实现自我超越,掀起一轮又一轮海上风电技术创新浪潮,依托先进技术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不断延拓海上风电开发边界。这一次,明阳集团再次领潮深远海漂浮式风电创新,为人类文明走向深远海树立了标杆。

    作为全球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推动者和技术引领者,明阳集团未来将持续聚焦海洋能源技术突破,引领行业创新浪潮,用前沿科技探索海洋文明,为人类获取海洋馈赠、拥抱海洋新时代开启未来。

    来源机构: 能源界 | 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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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家首次成功制造出只有单原子层厚度的金片。这种材料被称为“Goldene”。研究人员称,这赋予了黄金新的特性,使其可应用于二氧化碳转化、制氢和生产高附加值化学品等领域。研究结果发表在16日出版的《自然·合成》杂志上。(图片来源:美国科学促进会网站)
    来源机构: 中国能源网 | 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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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诺丁汉大学化学学院和工程学院的一组研究人员发现,金属加工的副产品——金属屑的表面具有纳米级的微小台阶和凹槽纹理。这些结构可锚定铂或钴的原子,从而形成一种新型水电解制氢催化剂。该研究发表在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材料化学杂志A》上。

    氢是一种清洁燃料,可用于产生热量或为车辆提供动力,其燃烧的唯一副产品是水蒸气。

    水电解是最有前途的绿色制氢途径之一,但其制备过程中需要铂等稀有且昂贵的元素来做催化剂。随着全球贵金属供应紧张和价格不断上涨,人们迫切需要找到替代传统电催化剂的新方法。

    此次,研究人员利用磁控溅射在金属切屑表面产生“铂原子雨”。然后,这些铂原子聚集成纳米颗粒,紧密贴合在切屑纳米级凹槽上。与最先进的商业催化剂相比,新方法的铂负载量较低。通过将28微克的贵金属“撒”在1平方厘米的切屑上,研究人员创建了一个实验室规模的电解槽。其运行效率为100%,每分钟仅用一块切屑即可产生0.5升氢气。

    研究人员表示,由切屑制成的电催化剂有可能对经济产生巨大影响。新技术解决了两大问题。首先,它能使用尽可能少的贵金属来生产绿氢;其次,它可在一个过程中对航空航天工业中的金属废料进行升级改造。

    来源机构: 中国能源网 | 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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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3月,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原煤11.1亿吨,同比下降4.1%;3月,生产原煤4.0亿吨,同比下降4.2%。进口煤炭1.2亿吨,同比增长13.9%。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统计数据显示,排名前10家企业原煤产量合计为5.5亿吨,同比减少3676万吨,占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的49.5%。

    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能源集团 15543万吨,下降1.1%;

    晋能控股集团 8124万吨,下降25.0%;

    中煤集团 6530万吨,同比下降1.9%;

    山东能源集团 6477万吨,同比增长14.3%;

    陕煤集团 6080万吨,同比增长0.5%;

    山西焦煤集团 3582万吨,同比下降22.6%;

    华能集团 2897万吨,同比增长3.4%;

    国电投集团 2112万吨,同比下降3.4%;

    潞安化工集团 2079万吨,同比下降20.7%;

    淮河能源集团 1841万吨,同比增长0.2%。

    来源机构: 能源界 | 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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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浙江交通集团湖杭铁路有限公司18日消息,杭州西站开站至今,屋顶光伏项目已累计发电5132小时,总发电量达448.8万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474吨。其中,2023年全年发电量达298.82万度,超预期发电量(预计年均231万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979.21吨。

    杭州西站光伏发电项目是全路首个由铁路所属企业实施全生命周期开发,并与高铁站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并网发电的新能源开发项目。由浙江交通集团湖杭铁路有限公司和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投资建设、自主运营管理、自主消纳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先进的PERC单晶硅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高达19%-21%,有效降低系统的BOS(业务运营支撑系统)成本。

    作为“轨道上的长三角”重要节点工程和杭州亚运会重要交通配套工程,杭州西站在建设之初就将“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的理念融入站房建设中,其中最能为乘客带去直观感受的就是被称为“云厅”的候车大厅。

    从杭州西站落客平台扶梯而上,独具特色的照明系统让初次进入“云厅”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整个空间弥漫着的柔和光景,这其中的秘诀,就是“分区照明”系统。通过将照明设施分区,白色的空间实现了人造光与自然光的默契配合,为乘客带来置身云端般舒适光照体验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站内用电量。

    支撑起整个“云厅”的除了“分区照明”,还有杭州西站的光伏发电系统。从高空俯瞰,一块块深蓝色光伏板分布在站房屋面“大天窗”隔开的四个象限。据悉,杭州西站屋顶铺设的光伏组件面积达1.5万平方米,装机容量3兆瓦的7540块400Wp单晶硅光伏组件在阳光的反射下熠熠生辉。

    “这个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在车站10KV配电所内高压并网,光伏所发电量优先满足站房空调、照明、电梯、广告和商业等设施设备使用,车站开通以来光伏发电自消纳比例达到96.9%。”浙江交通集团湖杭铁路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李银华介绍。

    据悉,杭州西站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包括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等设施及智慧光伏管理系统、光伏监控等配套设施,属于交通和能源互补互济的一体化项目,其模式的核心在于采用分布式光伏供给车站内的设施,达到高比例自消纳,减少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推动杭州西站用能清洁化、低碳化。

    除此之外,杭州西站还有一件特殊的“蓝色盔甲”,屋顶铺设的5.6万平方米的辐射制冷膜。辐射制冷膜能将屋面热量进行反射,实现对建筑内部的保温和外部的降温,降低空调能耗,同时提高室内环境的舒适性。在这一装备的帮助下,杭州西站整体空调系统综合年节能率约35%到45%,电力需求削峰比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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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的《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提出,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管理,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储能作用,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通知提出,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系统需求,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程,科学确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方式,公平调用新型储能调节资源。积极支持新能源+储能、聚合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联合调用模式发展,优先调用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各类储能价值。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技术,具有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响应速度快等优势,可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发挥调峰、调频、调压等多种功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技术。

    通知重点提出强化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协调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需加强涉及规划、备案、建设、运行、调用等环节的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做好并网服务,明确电网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提供并网服务的职责,要求优化接入电网流程,公平无歧视提供电网接入服务。三是以市场化方式促进调用,各地应根据新型储能特点丰富其商业模式,促进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职责加强新型储能并网和调用的监督与管理,协调处理有关争议。

    来源机构: 能源界 | 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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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四川省经信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高端氢能装备性能及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基础材料和核心部件自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更加完备,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综合应用成本大幅降低,绿氢成为主要氢源,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氢源供应保障网络,原始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及产业规模均大幅提升,产业综合实力和应用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以下为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研究进一步推动绿氢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会议上的指示要求,推动四川氢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我厅起草了《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因重点工作推进需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期限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规定日期内,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反馈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汽车产业处。

    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可邮寄纸质材料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cyzcc419@163.com。

    联?系?人:汽车产业处 ??王文柯

    联系电话:028-86265861

    附?件: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7日

    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

    四川是清洁能源大省,可再生能源丰富,具备促进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发展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系列工作指示精神,因地制宜把氢能作为全省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四川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高端氢能装备性能及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基础材料和核心部件自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更加完备,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综合应用成本大幅降低,绿氢成为主要氢源,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氢源供应保障网络,原始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及产业规模均大幅提升,产业综合实力和应用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产业创新能力持续提高。进一步解决基础材料及关键零部件“卡脖子”问题,氢能装备整体性能大幅提升,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形成多项产业标准和规范,整体技术水平保持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同步。

    ——全产业链布局进一步优化。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氢能装备产品,产业链配套能力显著增强。

    ——氢能综合应用成效明显。氢燃料电池汽车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氢能拓展到多能联供、轨道交通、低空飞行器、工业、工程机械、船舶等多领域示范,打造多个以氢能应用为核心的零碳示范园区,成为全国氢能综合应用的标志性地区。

    ——氢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科学规划布局建成一批多类型加氢基础设施,落地一批绿氢制备项目,绿氢产量和需求稳步提升,形成以绿氢为主的多渠道氢源保障网络,氢能成为四川用能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综合成本具备经济性。围绕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环节,综合施策并加大支持力度,推动燃料电池成本大幅下降,氢气终端价格具有竞争力,燃料电池重卡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与同类型传统柴油重卡相当,氢能综合利用成本明显下降。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原始创新攻关,大力发展氢能先进产能。

    1.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围绕碳纸、催化剂、质子交换膜、储氢、氢液化等基础材料短板,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突破氢能产业“卡脖子”技术,实现相关领域自主可控。推动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氢储运加注装备)、长寿命燃料电池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持续提升燃料电池稳定性、耐久性、经济性,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离网耦合制氢、氢能与可再生能源调峰储能、低成本长距离储运氢、储氢系统装置集成验证、深低温及氢液化技术应用、绿氢多能联供综合应用及绿氢合成氨醇应用等创新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2.提升高端氢能装备性能。支持氢能高端装备创新研制和技术攻关,将氢能装备作为首台套政策重点支持领域,面向兆瓦级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装备、千标方级碱性电解水制氢关键装备、70MPa及以上高压气态氢储运加装备、固态和液态储运装备、大流量管道输氢系列装备等组织实施一批首台(套)、首批次工程化攻关项目。鼓励氢能装备企业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提升装备和关键工序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3.着力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氢能优势单位积极建设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氢能领域创新平台,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4.强化人才支撑。支持培育和吸引复合型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提升氢能产业基础前沿技术研发能力。利用优势企业、科研团队培育氢能技术及装备专业创新研发人才。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建设氢能现代产业学院,加强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责任单位: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聚力应用场景牵引,提速规模化应用进程。

    5.扩大氢能交通应用。在公交、城际货运、冷链物流、机场专线、城市渣土转运、工程建设、矿山和钢铁等领域进一步扩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配套建设加氢基础设施,并放宽路权。拓展氢能在轨道交通、低空飞行器、船舶、航空航天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构建氢能交通应用网络。持续推动“成渝氢走廊”提质扩容,分批打造“川藏线”“成德眉资都市圈”“攀西雅成”“成德绵广”“成资自泸”“成遂南达”等绿色氢路〔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邮政管理局、机场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在适宜的地区建设市域、城际氢能列车运营线。在运营线上的专用牵引车、货物转运车、工程机械等领域大力推广应用氢能装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在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飞行表演等场景开展一批氢能无人机示范并广泛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厅、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在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推广应用氢能适用先进技术和高端装备,加快建设绿色矿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6.因地制宜开展氢供能应用。围绕高原地区电、热、氧多元化需求,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一批氢能民生示范工程,推进可再生能源与氢能耦合发展,实现水风光就地制氢制氧、供热发电〔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支持在有条件的数据中心、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区域开展分布式氢能发电、氢能备用电源、园区风光氢储微网供能、虚拟电厂示范,打造氢能零碳园区和示范小区〔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数据局、国网四川电力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结合“迎峰度夏(冬)”、抢险救灾等需求开展氢能应急电源、备灾电源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7.加快氢储能融合发展。重点在水风光可再生能源丰富地区,进行富余能源就地消纳制氢储能、电网调峰,推动“水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推进高效氢液化与液氢储能系统示范应用,推动氢储能与多种形式储能协同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公司,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8.推进氢工业推广应用。拓展绿氢作为原料在冶金、建材、化工等领域的应用,支持企业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绿氢替代灰氢,开展水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高炉富氢冶金等示范,推动省内氢基竖炉直接还原全钒钛磁铁矿、富氢高炉冶炼、水泥氢焙烧等一批中试熟化项目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化工行业融合。〔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三)完善氢能产业体系,优化全产业链发展。

    9.加速氢能装备成链集群发展。支持成都平原地区以氢能全产业链高端装备为核心,高水平建设氢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开展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系统集成等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应用。支持东方氢能产业园、厚普氢能装备产业园等标杆性园区提质扩容,招引和孵化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优质企业。支持攀西地区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城市”和“液氢应用示范区”,实现固态储氢和液氢装备产业化应用。支持川东北、川南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工业副产氢和天然气,开展工业副产氢提纯、管道输氢、光伏制氢等装备制造和应用。支持其他具有氢能装备制造基础的地区,因地制宜拓展氢能装备产业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0.推动氢源供应网络建设。在雅砻江、金沙江、大渡河、岷江等流域,利用丰富的水风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规模化低成本电解水制氢工程建设,打造绿氢供应基地〔责任单位:省能源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管道输氢技术研发,探索开展工业输气管道、天然气输送管网的纯氢输送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综合利用全省工业副产氢,作为初期低成本氢气来源,形成多渠道氢源保障〔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11.加快建设加氢基础设施。加快出台加氢站(含制氢加氢一体站、综合能源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和审批流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结合产业布局和应用体系,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矿山、产业园区、港口码头等应用场景丰富地区,规划布局改造建设一批加氢站、制氢加氢一体站和油气电综合能源站〔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建立氢能综合管理体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2.完善产业标准体系。支持优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重点围绕发电用燃料电池电堆性能测试、环境适应性(高海拔、低温)测试方法、分布式电站燃料电池系统技术规范、液态和固态储氢系统检验检测、加氢站泄露及检测等领域制定相关技术和执行标准及规范,争取将有关标准上升为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进建设氢能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3.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围绕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环节,加强氢能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及时预警氢能生产储运装置、场所和应用终端的泄漏、疲劳、爆燃等风险状态,有效提升事故预防能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研究制定氢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处置技战术和作业规程,及时有效应对各类氢能安全风险。〔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支持措施

    (一)完善机制保障。

    1.在国家新出台更明确的规定前,电解水制氢的储存、运输、加装、使用等,暂时参照现行天然气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加氢站(含制氢加氢一体站)按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核发燃气经营(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充装单位应取得充装许可。化工企业的氢能生产,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支持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按照单站建设固定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3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化工园区外现有的离子膜烧碱、焦炉尾气、合成氨尾气等项目实施工业副产氢资源利用。〔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3.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出台降低用氢成本的政策,省级财政按市(州)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单个市(州)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4.支持风光离网制氢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离网制氢项目,优先配置不具备送出条件的新能源资源。支持水风光发电项目利用富余电量离网制氢,制氢电价由发电企业与制氢企业协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支持原始创新。

    5.支持氢能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对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给予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前补助和研发投入后补助支持。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研发项目,按照承担单位对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

    6.对氢能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重大首台套项目和创新产品、产业“智改数转”重点项目、主导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新获批的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领航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等标杆项目,按照省级有关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财政厅)

    7.鼓励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氢能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申报“聚源兴川”行动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

    8.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氢能创新平台,对获得国家级平台并在有效期内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平台并在有效期内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财政厅)

    (三)扩大推广应用。

    9.对于省政府认定的氢能重大示范应用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10.支持各市(州)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示范应用,在物流运输、混凝土运输、渣土运输、城市环卫、矿山转运、城际客运等领域优先购置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省级层面参照国家五部委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积分评价体系标准进行测算,按测算额度对示范车辆给予购置奖励。各市(州)可参照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1.在全省范围内放宽氢燃料电池车辆市区通行限制。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我省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部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12.支持氢能应用场景建设,对推广使用高端氢能装备、设备的场景,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单个市(州)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专款用于场景建设和运营。各市(州)可参照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3.对符合条件的先进氢能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管理,在项目的立项、环评、能评等审批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并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节能审查时可不实施能耗替代。(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14.成都平原地区城市、成渝氢走廊沿线城市及攀枝花市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新增及更新应急保障装备(含备用电源车、应急电源车、无人机等)、物流运输车、渣土车、特种装备等时,由政府财政负担的部分,氢能装备不得低于新增或更新量的20%。〔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在川央企及省属国有企业,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强金融赋能。

    15.优化“园保贷”“制惠贷”“科创贷”等融资风险分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氢能装备制造企业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16.鼓励设立氢能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各类科技转化和其他基金在各市(州)设立子基金或投资科技类转化项目。〔责任单位: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四川证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7.引导金融机构对氢能项目放宽授信条件、简化信贷审批流程,用好央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发放低息贷款,提高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8.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推动金融服务前移,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四川证监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四川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为成员单位,协调推动全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和信息化厅,具体负责氢能产业发展日常协调及推进工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细化政策措施。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夯实安全责任。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氢气制储运加用各环节安全风险意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地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进涉氢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涉氢企业和设备的主要负责人及用户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强化安全培训和不定期检查,确保生产运营安全。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有关责任单位负责每条具体政策措施的解释和推动实施。省级同类型政策不可重复享受,实施期间如国家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我省将适时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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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连日来,碳价一路上涨引发关注。相较于每吨48元的全国碳市场初启日开盘价,当前碳价接近翻番,多个交易日收盘价站上90元大关。

    碳价是碳市场活跃度的重要风向标,如何看待此轮涨势?全国碳市场建设如何乘势发力?

    市场持续升温

    暂停近7年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市场)今年1月宣布重启,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互补衔接,我国碳市场正式开启“双轮驱动”。

    绿色低碳转型背景下,碳市场被视为以较低成本实现全社会降碳的政策工具,通过为碳定价,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将排放的负外部效应内部成本化。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武汉市双碳产业研究院秘书长齐睿表示,碳市场接连迎利好,带动碳价持续走高。CCER市场重启后,交易量整体活跃;加之继3月就铝冶炼行业碳排放核算核查征求意见后,水泥行业相关工作也陆续展开,释放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需求增长信号,碳市场热度整体增加。

    今年年初,《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发布,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全国碳市场建设有了详细指南。随后,生态环境部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公开征求意见,碳市场扩围进度加快。因此,尽管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已于去年底结束,碳价依然呈整体上涨态势。

    在齐睿看来,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已初步形成。短期内碳价走高可能会增加重点控排企业成本压力,但从长远看,较为稳定的上涨预期将促进企业开展减排工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多位专家表示,碳市场形成的碳价,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等气候领域投融资、碳资产管理等活动形成了基准价格参考。同时也会推动相关行业加大减污降碳项目投入和科研创新力度,促进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加速低碳化。

    架起四梁八柱

    9家重点控排企业自愿注销6万余吨碳市场配额,一份来自2023年杭州亚运会的碳中和成绩单分外亮眼。

    碳市场配额涉及企业真金白银,以自愿注销碳市场配额方式精准实现赛事期间碳抵消,是碳市场建设带来的积极成果之一。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董事长陈志祥介绍,作为全国碳市场“碳资产大脑”与“碳交易枢纽”,机构从系统建设、市场运行、履约保障措施等方面帮助重点控排企业提升碳市场参与能力。在此基础上推出的碳配额自愿注销机制,既回应了企业在绿色低碳转型下主动作为的意愿,也为推进大型活动碳中和常态化发挥了示范作用。

    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令枪”率先在发电行业打响,目前已顺利完成两个履约周期,覆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纳入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与数据质量是碳市场运行的重要前提。据介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形成“一网、两机构、三平台”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包括全国碳市场信息网、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对配额登记、发放、清缴、交易等相关活动精细化管理;建成并稳定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管理平台三大基础设施,实现了全业务管理环节在线化、全流程数据集中化、综合决策科学化。

    在碳排放核算和管理能力方面,建立了碳排放数据质量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实施“国家—省—市”三级联审,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智能预警,将数据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稳步推进扩围

    目前,进一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各项措施正紧锣密鼓展开。

    我国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等重点行业,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75%左右。这些行业工业化程度高,具备一定人才、技术与管理基础,更容易实现对碳排放的量化控制管理,并影响含碳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中国碳市场建设成效与展望(2024)》提出,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是完善碳市场机制设计、提高碳市场影响力的主要途径。从国外较为成熟的碳市场发展经验看,不同行业类别已被纳入,交易产品类型也在不断丰富。当前,全国碳市场已建立起全流程制度管理体系,纳入新的交易主体时机已基本成熟。

    即将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确定行业覆盖范围和重点排放单位相关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对重点行业组织开展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电力以外的其他重点行业虽然尚未被纳入配额管控,但其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已有序开展。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碳排放控制和管理,对于政府部门、行业乃至重点排放单位而言都是新生事物。扩围工作要把握好节奏力度,科学合理确定不同行业的纳入时间,分阶段、有步骤地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碳排放重点行业,从而构建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同时,将坚持“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原则,充分借鉴运用好已有的碳排放管理制度和经验,使这些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在纳入碳市场后,既能够满足碳市场的管理要求,确保碳市场健康发展,也能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经济日报记者 纪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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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4月16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会见德国总理朔尔茨。

    习近平指出,中德产业链供应链深度互嵌,两国市场高度依存。中德互利合作不是“风险”,而是双方关系稳定的保障、开创未来的机遇。无论是机械制造、汽车等传统领域,还是绿色转型、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两国都有合作共赢的巨大潜力亟待挖掘。双方应该发扬互利共赢的鲜明特色,彼此成就。中国出口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不仅丰富了全球供给,缓解了全球通胀压力,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作出巨大贡献。

    全文如下:

    4月16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会见德国总理朔尔茨。

    4月16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会见德国总理朔尔茨。

    习近平指出, 今年是中德建立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10年来,尽管国际形势发生很大变化,但中德关系始终稳健发展,各领域合作不断巩固和深化,为两国各自发展提供了动力。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人类社会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多,要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大国合作。中德是世界第二、第三大经济体,巩固和发展中德关系的意义超越双边关系范畴,对亚欧大陆乃至整个世界都有重要影响。两国要从长远和战略角度看待和发展双边关系,携手为世界注入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

    习近平强调, 中德两国都曾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重大贡献。中德之间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彼此不构成安全威胁。中德合作对双方有利,对世界有利。世界越是动荡,双方越要提升两国关系的韧性和活力,坚持中德关系的合作主基调和发展大方向,牢牢把握中德是全方位战略伙伴这一定位。中国对德政策保持高度稳定性和连贯性。双方应该继续以开放的胸襟密切交往,增进战略互信。只要双方坚持相互尊重、求同存异、交流互鉴、合作共赢,两国关系必将继续行稳致远。

    习近平指出, 中德产业链供应链深度互嵌,两国市场高度依存。中德互利合作不是“风险”,而是双方关系稳定的保障、开创未来的机遇。无论是机械制造、汽车等传统领域,还是绿色转型、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两国都有合作共赢的巨大潜力亟待挖掘。双方应该发扬互利共赢的鲜明特色,彼此成就。中国出口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不仅丰富了全球供给,缓解了全球通胀压力,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作出巨大贡献。中德两国都是以实业立国,都支持自由贸易和经济全球化。双方要警惕保护主义抬头,坚持以市场眼光和全球视野,从经济规律出发,客观、辩证看待产能问题,多探讨合作。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希望德方为中国企业赴德发展提供公平、透明、开放、非歧视的营商环境。中德在世界多极化问题上有不少共通之处。多极化本质上应该是不同文明、不同制度、不同道路的国家之间相互尊重、和平共处。中德应该独立自主开展多边领域协作,推动国际社会用实际行动更好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不平衡、地区冲突等全球性挑战,为世界的平衡稳定作出更多贡献。

    朔尔茨表示, 当前,德中关系发展良好,双方各层级、各领域交往密切。双方成功举行了两国政府磋商以及战略、财金等领域高级别对话,还将举行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对话。过去两天,我和德国企业界代表参访了重庆、上海等地,亲身感受到中国经济发展近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对德中两国企业界的紧密良好合作印象深刻。德方愿同中方继续加强两国关系,深化各领域双边对话与合作,推进教育、文化等领域人文交流,这对德中两国以及世界都至关重要。德方愿同中方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挑战,致力于维护多边国际秩序,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不赞同对立对抗。德方反对保护主义,支持自由贸易。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德国愿为促进欧盟同中国关系良好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两国领导人还就乌克兰危机深入交换意见,表示中德都致力于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反对使用核武器或攻击和平核设施,妥善解决国际粮食安全问题,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

    习近平强调, 当前形势下,为防止冲突螺旋式升级甚至走向失控,各方应共同致力于早日恢复和平。为此,应该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要以和平稳定的大局为重,不要谋求一己私利。二要为局势降温,不要拱火浇油。三要为恢复和平积累条件,不要进一步激化矛盾。四要减少对世界经济的负面影响,不要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方不是乌克兰危机的当事方、参与方,但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劝和促谈。中方鼓励和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支持适时召开俄乌双方认可、各方平等参与、对所有和平方案进行公平讨论的国际和会,愿就此同包括德国在内的有关各方保持密切沟通。

    双方还就巴以冲突等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都认为,应落实联合国安理会第2728号决议,防止事态扩大,避免局势进一步恶化,保证加沙地带无障碍、可持续的人道主义准入,支持巴勒斯坦问题在“两国方案”基础上早日通过谈判解决,呼吁有影响力的国家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巴勒斯坦问题早日得到全面、公正、持久解决。

    会见后,习近平同朔尔茨一起散步并共进午餐,就广泛议题进一步深入交流。

    王毅参加会见。

    来源机构: 能源界 | 点击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