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 《关于建立北京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多元保障机制的通知》 一、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提出的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16号)规定的促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运用保险机制改进公共服务、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工作要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联合决定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引入多元保障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引导个人提高对出生缺陷的认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政府保基本,个人保补充”的政府、家庭和其他组织风险共担的多元保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居民健康;坚持公平可及,加强政策保障;坚持创新发展,转变服务模式,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二)受益人群 以保险补偿作为激励措施推动生育全程卫生保健服务开展为核心,建立预防筛查手段、出生缺陷发生与补偿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凡已在本市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