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切实维护各方权益,有效降低医用耗材采购成本,推进深圳市医药购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原深圳市卫计委于 2018年12月1日印发了《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深卫计规〔2018〕8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第三方采购和技术服务机构产生方式,要求建立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技术服务平台,制定了集中采购和交易规则,明确了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商资质条件,并对采购交易参与各方提出具体的监管要求。 一、废止《办法》的主要理由 (一)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监管职能发生变化。 《办法》于2018年印发并施行,拟试行三年。2019年,因深圳市机构改革,医用耗材和药品招标采购监管职能由原深圳市卫计委划转至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鉴于目前深圳市医用耗材采购的主管部门发生了变化,国家对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深圳市医用耗材采购改革的实际情况拟制订出台新的改革政策,根据规范性文件要求,启动对《办法》的废止工作。 (二)《办法》相关条款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医用耗材采购交...